昨晚提早收攤~北鼻開車送我回台南後~載我跟我媽去搭和欣
就這樣.....我們搭ㄌ凌晨3點的車上台北去~
時間還早 8點還搭捷運晃去國父紀念館走走
上午10點半~踏進台北地方法院先去一樓刑事案件報到處~然後上三樓16偵察庭
每個偵察庭的外面都有人在等待~感覺好多人要打官司喔@@真的讓我見到ㄌ平常看不到的景象
不過跟我想像中不一樣
我媽不能陪我進去偵訊
自己進去有點小緊張
就類似像我們看到ㄉ法庭那樣開庭
但是
空間比較小
裡面有檢察官 書計官 跟一ㄍ警察
有攝影機 錄音機
然後今天只有傳 我跟我們那ㄍ批發商
一進去
我們兩ㄍ就站在台前~~~~全程用站ㄉ喔
檢察官先確認我們ㄉ身份叫我們報上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跟住址
然後檢察官手上有一本
厚厚ㄉ案件(裡面就是它們現有ㄉ證據)
收納袋ㄉ照片跟專利這些資料
然後他就先把上次對批發商偵訊ㄉ內容再從頭到尾問一次
例如 她何時跟我們進貨 進幾ㄍ 賣多少錢之類ㄉ
當然問ㄉ重點就是.....妳知不知道這塊布上ㄉLOGO 就是COACHㄉ正版
然後問完她就換問我
問我之前
還叫我在文件上簽名~~~~然後朗讀一次
就有點像是說 我在堂上說ㄉ一切都沒有欺騙之類ㄉ宣示
(都有錄音)
然後就一問一答
(不過我看ㄌ一下內容 我今天是以證人ㄉ身份到場偵訊) 然後我們ㄉ批發商是被告
最後檢察官說~~~
這樣我們這邊也有可能要負責任喔
然後就說本案會再查
等候通知

阿.....千萬不要讓我等太久呀!?(真不知會不會要再上台北)
這就是今天上台北地方法院的過程~第一次上偵察庭也算是人生的一個經驗
出來的時候~看到一個男生從另一偵察庭走出來~手上被銬上手銬.......呼 氣氛凝重
我們還是快點離開吧!!
於是在火車站樓上吃了午餐 買了東西~我們就回台南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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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毛小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